1.進一步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加快退稅進度,確保現有可退增量及存量留抵稅額退稅按時完成。落實新擴圍的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留抵退稅政策,加大退稅資金調度力度,實現應退盡退。(責任單位:縣稅務局、縣財政局。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加快涉企資金兌付進度,推進資金精準下達、落地見效。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的要求,將節約的資金用于“三保”等重點領域。健全結轉結余資金清理收回機制,對年度執行中確實不需使用的資金,按規定調整用于經濟社會發展和疫情防控等急需資金支持的領域。(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商務局)
3.積極爭取中央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支持。進一步加大新增專項債券項目謀劃力度,重點謀劃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能源基礎設施項目、重大水利基礎設施項目等,向省財政廳爭取更大額度的專項債券。(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局)
4.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和覆蓋面。聚焦受疫情影響重點行業,對小微企業給予擔保額度、期限、費率等政策傾斜,力爭全年累計提供政府性擔保增信服務5億元。深化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合作模式,進一步簡化業務辦理手續,優化審批流程。對無力償還的小微市場主體,及時代償并適當延長追償期。(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財政局、人行嘉善縣支行、縣銀保監組)
5.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價格扣除評審優惠幅度,對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按最高優惠幅度給予扣除。鼓勵采購單位根據項目特點、供應商誠信等因素免收履約保證金或降低繳納比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最高繳納比例下調為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政府采購工程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執行預留存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政策,根據項目特點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采購包,鼓勵積極擴大聯合體投標、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門檻。清理政府采購、招投標等不合理限制,政府采購預留給中小企業的份額達到 40%以上,對中小企業合同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 40%。(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商務局)
6.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在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緩繳擴圍17個行業所屬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原明確的5個特困行業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限相應延長至2022年底。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區域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責任單位:縣人力社保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稅務局)
7.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優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將大型企業返還比例提高至50%,將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提高至90%。拓寬失業保險留工補助政策受益范圍,擴大至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企業按每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底。落實企業基礎研究投入稅收優惠政策,企業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用于符合法律規定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的,按規定享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責任單位:縣人力社保局、縣經信局、縣科技局、縣財政局、縣稅務局)
二、金融支持措施
8.實施還本付息政策應延盡延。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要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受疫情影響困難人群等主動協商,并實施清單制管理,對清單內客戶貸款要主動采取延期還本付息,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充分考慮疫情的客觀影響,適度提高監管容忍度,對于監管指標達標給予一定的寬限期。用好無還本續貸、中期流動資金貸款、隨借隨還等“連續貸+靈活貸”貸款模式,對符合續貸條件的企業,做到應續盡續。加快已授信企業貸款放款進度,對照復工達產白名單企業清單,逐戶明確信貸支持方案,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原則上應貸盡貸,及時給予流動資金補充。用好聯合會商幫扶機制。(責任單位:人行嘉善縣支行、縣金融辦、縣銀保監組)
9.加大對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落實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資金支持比例提高至2%的措施,指導金融機構爭取更大額度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落地。指導金融機構、國有企業和產業鏈供應鏈核心企業支持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以供應鏈融資和政銀企合作支持大中小微企業融通發展。(責任單位:人行嘉善縣支行、縣經信局、縣財政局、縣金融辦、縣銀保監組)
10.繼續推動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進一步加大金融機構讓利力度,做到各類手續費應免盡免、應減盡減。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保持平均擔保費率不高于1%的基礎上,對中小微市場主體進一步給予優惠傾斜。積極爭取科技創新再貸款,加快科技型企業獎補政策兌現進度。(責任單位:人行嘉善縣支行、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科技局、縣金融辦、縣銀保監組)
11.加大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金融支持。針對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重大產業項目、重點民生項目建設需求,指導政策性金融機構投放更多更長期限貸款,引導商業銀行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適當延長貸款期限,降低貸款利率,積極吸引保險公司更大力度投資。(責任單位:人行嘉善縣支行、縣金融辦、縣銀保監組)
12.深化金融支持穩外貿穩外資。做實外貿企業匯率避險服務,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匯率避險增信服務,對中小微外貿企業采用外匯衍生品進行匯率避險的,按遠期結匯避險產品的銀行履約金額給予配套獎勵;鼓勵銀行機構不占用企業綜合授信額度下辦理遠期結匯業務。推進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提質增效,讓更多優質中小企業享受貿易結算便利。加大對外貿企業支持力度,加強對重點外資企業金融支持。(責任單位:人行嘉善縣支行、縣財政局、縣商務局、縣銀保監組)
13.完善住房領域金融服務。因地施策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房地產項目融資服務,推動建立房地產項目清單,完善融資對接機制,保持房地產信貸平穩增長。積極對接有并購需求的房地產企業,主動提供并購金融服務,支持房地產企業兼并收購優質項目。防范化解房地產風險,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責任單位:人行嘉善縣支行、縣建設局、縣銀保監組)
14.鼓勵企業直接融資。落實嘉善縣鼓勵企業股改上市政策,對企業培育、股改、掛牌、上市分階段給予獎勵支持,鼓勵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對股權投資機構推動縣內企業上市的,在完成股改和輔導兩個階段分別給予相應獎勵。(責任單位:縣金融辦)
三、擴投資措施
15.加快推動一批重大水利項目建設。加快縣域水利基礎設施提升,重點推進嘉興中心河拓浚及河湖水系連通工程和圩區整治工程等重大項目建設。著力推進一批已納入規劃、建設條件成熟的重大項目前期工作。(責任單位:縣水利局,各鎮〔街道〕)
16.加快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投資。統籌推進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加快通蘇嘉甬鐵路、嘉興至楓南市域鐵路、嘉善至西塘市域鐵路、滬昆鐵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滬杭高速公路嘉善聯絡線、嘉善大道快速路等項目開工建設,構建縣域“高快網”。推進實施高質量建設“四好農村路”,新(改)建農村公路50公里。(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嘉善生態環境分局、縣交通局、縣交投集團、縣鐵投集團,各鎮〔街道〕)
17.加快推進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投資。持續開展城市道路病態整治、老舊小區改造、供排水管網建設改造、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城鎮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根據功能需求積極發展干、支線管廊,合理布局管廊系統,統籌各類管線敷設,多措并舉解決投融資受阻問題,完善評估機制,加快實施城市有機更新。(責任單位:縣建設局、縣發改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嘉善生態環境分局、縣交通局、縣文旅體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城投集團、縣水務集團,各鎮〔街道〕)
18.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加快推進民間投資的重大產業項目,促進民間投資穩定增長。有序推進“十四五”規劃重大工程項目實施,吸引和撬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投資建設鐵路模式,探索開展軌道交通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新型基礎設施等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鼓勵上市公司再投資。(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嘉善生態環境分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金融辦、縣國投集團、縣城投集團、縣交投集團、縣水務集團、縣鐵投集團,各鎮〔街道〕)
19.提升制造業投資。對新能源、生命健康、集成電路等新興產業投資項目給予財政支持,對其中具有前瞻性、引領性、突破“卡脖子”技術、實現強鏈補鏈的重大制造業項目予以重點支持;對新材料、高端裝備、電子信息等主導產業投資項目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縣財政局,各鎮〔街道〕)
20.加快推進重大外資項目積極吸引外商投資。加強與外國在華商(協)會、代表機構、外資企業合作,拓展招商項目信息來源。深化展會招商、資本招商、中介委托招商、國際并購回歸投資等方式,聚焦重點產業領域進行精準招引。在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前提下,加快外國人來華邀請函和來華工作許可事項辦理速度,進一步提升外企人員往來和營商活動便利度。(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商務局、縣科技局、縣外事辦,各鎮〔街道〕)
四、促消費措施
21.發揮消費券杠桿撬動作用。在原有消費券發放的基礎上,根據我縣實際,適時再增加消費券發放,擴大支持范圍。鼓勵各鎮(街道)結合實際,配套消費券政策。(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文旅體局)
22.穩定增加大宗消費政策支持。落實好對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的支持政策。完善廢舊家電回收體系,落實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補貼政策。(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商務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嘉善生態環境分局、縣稅務局、縣市場監管局)
23.強化新型消費政策支持。2022年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產品占采購同類產品的比例達到省市要求。在機動車交強險受理環節,對節能新能源車輛第一時間給予車船稅減免優惠。(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縣稅務局)
24.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平臺經濟的穩就業作用,穩定平臺企業及其共生中小微企業的發展預期,以平臺企業發展帶動中小微企業紓困。引導平臺企業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資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線上線下聯動。支持平臺企業參與數字化改革應用場景開發建設。(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人力社保局、縣商務局、人行嘉善縣支行)
五、穩外貿穩外資措施
25.多渠道支持外貿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大力支持企業參加境外國際性展會,創新展會服務模式,鼓勵企業以“代參展”模式參展。鼓勵企業赴境外開展經貿促進活動、建設海外營銷網絡,對企業入駐境外展銷中心進行長期展銷的以及當年度單個企業參加境內外線上線下展會、展銷的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交通局、縣外事辦、縣貿促會)
26.積極培育外貿新增長點。優化和完善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稅服務和管理舉措,推動海外倉等新業態規范發展,鼓勵企業開展和擴大進出口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依托嘉興綜保區B區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貨物保稅展示平臺,推動跨境電商新零售發展。(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科技局、縣稅務局、嘉興綜保區B區)
27.充分釋放RCEP等自貿協定政策紅利。指導企業利用好RCEP 重點國別關稅減讓表,幫助企業用活RCEP原產地規則,做好最優稅收籌劃。大力推廣經核準出口商制度、原產地證書線上申請、智能審核、自助打印政策,推動RCEP 海關便利化舉措惠及更多外貿主體,幫助企業做好最優稅收籌劃。(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貿促會、嘉興綜保區B區)
28.強化出口信用保險支持作用。擴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對受疫情影響企業開辟理賠綠色通道,簡化報損索賠程序,確保定損核賠效率不降低。(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貿促會、中信保嘉善辦事處、人保財險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浙江〕支公司)
29.提檔加速出口退稅。切實加大服務貿易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確保退稅款及時到賬,縮短資金回流周期,力爭出口退稅再提速40%,平均辦理時間縮短為3個工作日。(責任單位:縣稅務局)
30.開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QFLP)試點。聚焦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重點產業和領域,推動組建QFLP產業基金,引進境外資本參與優質企業培育。(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金融辦)
六、強保障措施
31.加強重點項目土地保障。對符合供地條件的擴大有效投資“十百千”重大項目,優先納入年度土地供地計劃,合理排定供應時序、方式,確保供地計劃有序實施,全力保障重大項目用地需求,促進擴大有效投資全面落實。(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規劃局)
32.強化企業用能保障。對單耗低于0.52噸標煤/萬元的新上項目,在完成地區能耗雙控目標任務前提下,開辟節能審查“綠色通道”。積極爭取能耗總量大的產業重大項目納入國家能耗單列計劃。(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七、保糧食能源安全措施
33.提高糧食穩產保供能力。完善糧食收益保障政策,優化種糧補貼政策,健全種糧農民補貼政策框架。常態化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糧油規模種植補貼、訂單糧食收購獎勵、規模種糧主體貸款貼息、政策性保險等政策。制定出臺糧油補貼動態調整實施辦法,建立種糧成本變化與糧油補貼聯動調整機制。提高水稻保險保額,實行全域水稻完全成本保險。(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局)
34.推動實施一批能源項目。推進一批電網項目建設。實施全域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建設。(責任單位:縣發改局、國網嘉善縣供電公司、縣自然資源規劃局)
八、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措施
35.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網等成本。繼續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電價、氣價、水價優惠政策或補貼政策。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費用緩繳期間,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減免受疫情影響導致的企業用電偏差考核費用,助力企業紓困減負。對個體工商業用電實施階段性價格優惠,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的個體工商戶在2022年不分攤天然氣發電容量電費等費用。減免受疫情影響導致的企業用電偏差考核費用,助力企業紓困減負。加強用電保障,做到電力供需總體平衡、電網運行安全穩定、企業居民生產生活供電可靠,杜絕拉閘限電情況。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市場監管局、國網嘉善縣供電公司、移動嘉善分公司、電信嘉善分公司、聯通嘉善分公司)
36.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和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鼓勵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經營特別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一定支持,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非國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2022年減免3個月租金。對在疫情期間為受困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房產業主,2022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困難的,酌情減免房產稅,并按規定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減免政策。(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稅務局)
37.優化企業復工達產政策。建立完善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重點外資外貿企業、防疫物資生產企業等重點企業白名單動態管理機制,加快推動企業復工達產。完善“三區”內重點企業閉環生產操作細則,指導有條件的企業制定閉環生產應急預案,在發生疫情時實行閉環生產,力保企業正常運轉和產業鏈供應鏈穩定。(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縣商務局、縣衛生健康局)
38.加大企業創新券支持力度。對2022年受理使用的企業創新券(限科技評估、技術查新、測試分析、產品設計四個類別)補助比例從50%提高到75%,單項限額從3萬元每項提高到6萬元每項。(責任單位:縣科技局)
九、保物流暢通措施
39.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全面取消對來自低風險地區貨運車輛的防疫通行限制。對來自或進出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縣的貨運車輛,落實“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優化中高風險地區車船查驗政策,積極推動建立與上海、蘇州等長三角城市通行互認機制。聚焦重要物資、重點企業、重點行業,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用好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制度,省內非涉疫地區之間通行的,無需辦理通行證。確保公路、航道和港口暢通。不斷迭代完善貨車司機防疫服務站服務功能,優化服務流程。研究出臺支持末端寄遞服務保障政策措施,落實“三區”范圍郵政快遞服務保障。客貨運司機、快遞員、船員到我縣免費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視同當地居民納入檢測范圍,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費用由縣財政保障。(責任單位:縣交通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疫情防控辦、縣郵政管理局)
40.統籌加大對物流企業的支持力度。用足用好物流助企紓困政策,積極幫助企業爭取國家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向交通物流領域提供優惠貸款。提升貿易通關效率。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建設一批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擴大農產品收購冷藏庫容,增強生鮮農產品收儲能力。(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交通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供銷社、人行嘉善縣支行)
十、保基本民生措施
41.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到期后進行補繳或恢復原繳存比例,在此期間,繳存職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納入征信記錄。優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無自有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可按月提取支付房租;租賃公租房可按實際支付房租提取,且可委托按月提取支付。提高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責任單位:公積金嘉善分中心、縣財政局、人行嘉善縣支行)
42.完善就業創業支持政策。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將符合條件的新市民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扶持范圍。拓寬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渠道,重大工程建設、以工代賑項目優先吸納農村勞動力。對符合創業貸款申請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貸款額度可由 30 萬元提高至 50 萬元。自主創業人員及其配偶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 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記錄外沒有其他貸款的,可同時申請創業貸款。對個人信用記錄良好的在校大學生和畢業 5 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允許在未清償其他類貸款的情況下申請創業貸款。(責任單位:縣人力社保局、縣公安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人行嘉善縣支行)
43.完善社會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認真執行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及時足額將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確保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價格上漲而降低。進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機制,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穩價工作。(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