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中國石油發布了塔里木油田庫爾勒上庫高新區低碳轉型130萬千瓦光伏項目儲能電站EPC總承包招標公告,招標人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市以西65km。
本標段建設范圍為塔里木油田庫爾勒上庫高新區低碳轉型130萬千瓦光伏項目儲能電站EPC總承包,新建130MW/260MWh電化學儲能電站1座,儲能電站通過35kV集電線路分別接入1號、2號升壓匯集站,接入的儲能容量分別為75MW/150MWh、55MW/110MWh。
塔里木油田庫爾勒上庫高新區低碳轉型130萬千瓦光伏項目儲能電站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塔里木油田庫爾勒上庫高新區低碳轉型130萬千瓦光伏項目儲能電站EPC總承包已由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以石油股份油氣新能源〔2024〕2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塔里木油田(庫爾勒)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標人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
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市以西65km處,擬建儲能場區地貌單元屬塔里木盆地東北緣沙漠地貌段,地形平緩開闊,略有起伏,地表呈沙漠景觀,地貌以沙漠化荒地為主,海拔高度約900m左右。
2.2 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
塔里木油田庫爾勒上庫高新區低碳轉型130萬千瓦光伏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1座,交流側裝機容量1300MW,容配比1.22,采用N型單晶雙面雙玻光伏組件和組串式逆變器方案;新建220kV升壓匯集站2座,其中1號升壓匯集站匯集750MW光伏裝機容量,2號升壓匯集站匯集550MW光伏裝機容量,均以1回220kV線路送出至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巴州供電公司220kV變電站;新建130MW/260MWh電化學儲能系統1套;配套建設自控、通信、道路、給排水及消防等輔助系統。
塔里木油田庫爾勒上庫高新區低碳轉型130萬千瓦光伏項目共劃分為7個標段,包括光伏區1標段EPC總承包、光伏區2標段PC總承包、光伏區3標段EPC總承包、1號升壓匯集站EPC總承包、2號升壓匯集站EPC總承包、儲能電站EPC總承包、220kV外送電力線路EPC總承包。光伏區1標段、光伏區2標段接入1號升壓匯集站,光伏區3標段接入2號升壓匯集站,儲能電站接入1號、2號升壓匯集站,接入的儲能容量分別為75MW/150MWh、55MW/110MWh。
本標段建設范圍為塔里木油田庫爾勒上庫高新區低碳轉型130萬千瓦光伏項目儲能電站EPC總承包,新建130MW/260MWh電化學儲能電站1座,儲能電站通過35kV集電線路分別接入1號、2號升壓匯集站,接入的儲能容量分別為75MW/150MWh、55MW/110MWh。
2.3計劃工期
計劃工期: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實際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單位發出的開工通知單為準,主體工程完工或具備并網條件日期為2024年12月15日。計劃并網日期為2025年01月15日,全容量并網日期為2025年6月15日。
注:工期自開工之日至主體工程完工或具備并網條件的總日歷天數為183天,并網日期至全容量并網的總日歷天數為150天;主體工程完工日期以按施工圖完成儲能電站現場施工并完成試驗調試時間為準;具備并網條件日期以收到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質量監督站下發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并網意見書為準;并網日期以1號升壓匯集站或2號升壓匯集站開始帶電日期為準(外送線路、1號升壓匯集站、2號升壓匯集站視同主體工程完工時已建成),如因國家電網等第三方原因造成并網日期延遲,投標人可申請延期;全容量并網日期以國家電網通知光伏電站轉正式運行日期為準。投標人承諾工期提前的,以承諾的工期為準。
2.4標段劃分及各標段具體內容
本項目(儲能電站EPC總承包)不劃分標段。
2.5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塔里木油田庫爾勒上庫高新區低碳轉型130萬千瓦光伏項目儲能電站EPC總承包,該標段是塔里木油田庫爾勒上庫高新區低碳轉型130萬千瓦光伏項目的一個標段,工程內容為一座130MW/260MWh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電站工程的圖紙設計、物資采購和工程施工等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具體以初步設計及合同工程量清單為準,包括實現本標段功能并滿足招標人要求的所有工作。
EPC總承包單位依據招標人提供的初步設計及相關資料和文件、技術規格書等,完成本標段的施工圖設計、物資采購、工程施工、單體調試、并網試運、質量保修等工程內容,配合完成交工驗收、專項驗收、項目結算、決算、轉資、審計、竣工驗收等工程內容,具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5.1設計:負責本標段范圍內的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為發包人施工圖審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資料等。
2.5.2采購:負責本標段范圍內的所有物資采購(含備品備件、投產運行所需安全工器具及投產工器具等)、物資保管、運輸、二次搬運、裝卸車,物資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橋梁加固、信號燈改移、路面加寬、架空線路改造等。屬于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一級物資清單、塔里木油田公司二級物資清單的乙供物資,選商應符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公司相關規定。
2.5.3施工:負責本標段所有建筑工程、設備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場地平整、設備基礎施工、道路施工、消防設施施工、儲能電池艙安裝、箱式變壓器安裝、儲能變流器安裝、電纜敷設、監控系統及設備安裝等。
2.5.4驗收、試驗、調試等:配合各階段工程驗收,包括但不限于專項驗收(消防驗收、環境保護、安全設施、職業衛生、水土保持、檔案驗收等)、投產前驗收、工程完工(中間)交接驗收、交工驗收、竣工驗收等;根據標準和有關規定完成本標段設備、材料、系統的驗收、試驗、調試等,包括但不限于設備交接試驗、測試、設備單體調試、系統聯合調試、涉網試驗等;根據標準和有關規定對電壓表、電流表、電能表、壓力表、安全閥、變壓器、溫度變送器、消防探測器等儀器儀表及設備、材料進行校驗和第三方檢定。
2.5.5并網及試運行:負責完成本標段并網投產、試運行、消缺、涉網試驗、全容量并網運行240小時經招標人考核合格后再運維1個月、質量保修等工作。
2.5.6資料:按照《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辦法》《油氣田地面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手冊》《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實施細則》《光伏發電建設項目文件歸檔與檔案整理規范》等要求完成竣工資料(含竣工圖)編制及歸檔。
2.5.7培訓:在主體工程完工前對招標人電站運行人員開展設備設施使用、運維等培訓。
2.5.8配合招標人完成項目結算、決算、轉資、審計等工作。
2.5.9界面劃分
儲能電站與升壓匯集站界面劃分:儲能電站建在1號220kV升壓匯集站旁,儲能容量130MW/260MWh,通過35kV集電線路分別接入2座升壓匯集站內的35kV母線,1號、2號升壓匯集站內接入的儲能容量分別為75MW/150MWh、55MW/110MWh。電氣一次分界點為2座220kV升壓匯集站35kV開關柜一次接線端子(接線由儲能電站標段完成,接線端子外的35kV電纜均包含在儲能電站標段范圍內)。電氣二次分界點為1號220kV升壓匯集站、2號220kV升壓匯集站二次設備室內站控層交換機(1號220kV升壓匯集站標段、2號220kV升壓匯集站標段分別預留接口,接入工作由儲能電站標段完成)。
2.5.10其他
(1)為確保項目設計整體科學合理,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杜絕設計錯漏碰缺問題,施工圖設計階段開展聯合設計,儲能電站標段配合1號升壓匯集站標段、2號升壓匯集站標段完成與本標段有關的設計相關工作。
(2)本標段整體并網手續由1號升壓匯集站標段牽頭完成,本標段負責完成質量監督、技術監督、涉網試驗等工作,并配合1號升壓匯集站標段完成并網相關手續。
(3)本標段視頻監控系統、消防監控系統等接入1號升壓匯集站,與1號升壓匯集站共用后臺,1號升壓匯集站標段為本標段預留接口。
(4)本標段與1號升壓匯集站共用的圍墻或圍欄,由1號升壓匯集站標段負責建設,非共用部分在儲能電站標段范圍內,與1號升壓匯集站統一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一般納稅人。
3.2資質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業投標
3.2.1.1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或滿足《關于印發〈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0]210號)及相關補充規定的資質;或具有電力 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二級資質。
3.2.1.2具有許可范圍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1.3具有承裝、承試許可類別和等級四級及以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3.2.1.4承諾其設計分包單位滿足3.2.2要求。
3.2.2設計單位投標
3.2.2.1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且滿足《工程設計資質標準》中與該工程項目對應的設計類型對人員配置的要求;或具有電力行業工程設計甲級或乙級資質;或新能源發電專業工程設計乙級資質。
3.2.2.2承諾其施工分包單位滿足3.2.1要求。
3.2.3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成員應當均滿足本項目的相應企業資質要求:
3.2.3.1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或滿足《關于印發〈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0]210號)及相關補充規定的資質;或具有電力 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二級資質。
3.2.3.2具有許可范圍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3具有承裝、承試許可類別和等級四級及以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3.2.3.4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且滿足《工程設計資質標準》中與該工程項目對應的設計類型對人員配置的要求;或具有電力行業工程設計甲級或乙級資質;或新能源發電專業工程設計乙級資質。
3.3財務要求
2020年、2021年、2022年財務狀況良好,滿足履行本項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01月01日的,以成立年起計算。
3.4業績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人至少具有1項100MW及以上電化學儲能電站工程EPC總承包或設計或施工總承包業績;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至少具有1項100MW及以上電化學儲能電站工程EPC總承包或設計或施工總承包業績。
3.5信譽要求
3.5.1投標人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5.2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3.5.3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
3.5.4 投標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擬委任的設計負責人、擬委任的施工負責人未被“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單,或雖然被“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單,但移除黑名單日期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的。
3.5.5 開標當日未被中國石油招標投標網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6項目經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業投標
3.6.1.1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以注冊證書為準);或具有注冊電氣(發輸變電)工程師執業資格(以注冊證書為準)。
3.6.1.2注冊建造師應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6.1.3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至少具有1項100MW及以上電化學儲能工程EPC總承包或設計或施工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6.2設計單位投標
3.6.2.1具有注冊電氣(發輸變電)工程師執業資格(以注冊證書為準);或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以注冊證書為準)。
3.6.2.2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至少具有1項100MW及以上電化學儲能工程EPC總承包或設計或施工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6.3聯合體投標
施工企業牽頭應符合3.6.1的要求,設計單位牽頭應符合3.6.2的要求。
3.7設計負責人要求
3.7.1 設計單位投標:具有注冊電氣(發輸變電)工程師執業資格(以注冊證書為準)。
3.7.2 建筑施工企業投標:應承諾設計分包商的設計負責人符合3.7.1要求。
3.7.3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的設計負責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負責人要求
3.8.1 建筑施工企業投標:具有機電 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以注冊證書為準),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8.2 設計單位投標:應承諾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負責人(即分包商的項目經理)具有滿足分包3.8.1的要求。
3.8.3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的施工負責人符合3.8.1要求。
3.9機械設備要求
投標人應做好入場機械設備管理,所有機械設備入場前均應做好備案登記。入場施工的機械設備工況良好,具有出廠合格證,并滿足現場安全生產施工需要。機械設備數量不得影響項目建設進度,應根據項目建設進度需要及時增加。
3.10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業投標
3.10.1.1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與投標人簽訂勞動合同且建立勞動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關系。
3.10.1.2至少配備3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3.10.1.3承諾設計分包商的設計負責人與設計分包商簽訂勞動合同且建立勞動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關系
3.10.2設計單位投標
3.10.2.1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設計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與投標人簽訂勞動合同且建立勞動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關系。
3.10.2.2承諾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負責人(即分包商的項目經理)與施工分包商簽訂勞動合同且建立勞動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關系。
3.10.2.3承諾施工分包商至少配備3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3.11投標人建立QHSE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
3.12聯合體要求
3.12.1 聯合體成員數量小于等于3 ,聯合體牽頭人可為施工企業或設計單位,允許設計+設備+施工組建聯合體。
3.12.2 應滿足下列要求:
3.12.2.1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招標文件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
3.12.2.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12.2.3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3.12.2.4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3.12.2.5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參與同一項目的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與同一項目的投標。
3.12.2.6聯合體成員單位中施工企業或設計單位均需滿足3.13.4的要求。
3.13其他要求
3.13.1 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在項目實施期間不得承擔在建項目。
3.13.2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未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
3.13.3 農民工工資保障要求:書面承諾農民工工資按期支付。
3.13.4 投標人應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工程建設承包商資源庫的入庫承包商且狀態正常,并且投標人在承包商資源庫中載明的資質類別和等級與本標段資質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