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發布廈門市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管理服務指南的通知,通知指出,以下情形不得建設分布式光伏:
1.已掛牌的歷史建筑(含歷史風貌建筑)、傳統風貌建筑、文物保護單位(文保點)。
2.政府已下發拆遷計劃區域內的建筑,五年內規劃拆遷的建筑。
3.永久基本農田的設施大棚。
4.違法違規建(構)筑物。
5.已鑒定為C、D級的危舊房,火災危險性分類為甲類、乙類的建筑,相關安全規定不得建設的其他場所。
6.增設光伏設施后,將超過規劃限高或航空限高要求。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廈門市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管理服務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統籌推動廈門市分布式光伏項目有序健康發展,進一步優化和規范項目建設管理,加強部門聯動,現將《廈門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服務指南》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參照實施。
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廈門市住房和建設局 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廈門市生態環境局 廈門市消防救援支隊
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廈門供電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廈門市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管理服務指南
一、適用范圍
分布式光伏是指在用戶場地或附近建設運行,以用戶側自發自用為主、多余電量上網且在配網系統平衡調節為特征的光伏發電設施。分為戶用分布式光伏、工商業分布式光伏。
(一)戶用分布式光伏。指利用自然人宅基地范圍內的建筑物,比如自有住宅,以及附屬物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系統。
(二)工商業分布式光伏。指依托工業廠房、倉儲設施、商業樓宇、公共建筑等固定建筑物屋頂、墻面及附屬場所等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系統。對于租用他人屋頂等以營利為目的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按照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管理。
集中式光伏電站不適用本指南。
咨詢電話:市發改委0592-5523928,2896111;國網廈門供電公司0592-2266666,95598。
二、合理布局
(一)選址要求
1.新建、擴建光伏發電項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Ⅰ級保護林地。
2.光伏發電項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庫內建設。
3.光伏發電項目選址應當避讓耕地、生態保護紅線、歷史文化保護線、特殊自然景觀價值和文化標識區域、天然林地等。涉及自然保護地的,還應當符合自然保護地相關法規和政策要求。
4.歷史城區、歷史地段、傳統村落保護范圍、風景名勝核心區、城市重要景觀風貌片區和建筑風貌段落展示區,不得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二)以下情形不得建設分布式光伏
1.已掛牌的歷史建筑(含歷史風貌建筑)、傳統風貌建筑、文物保護單位(文保點)。
2.政府已下發拆遷計劃區域內的建筑,五年內規劃拆遷的建筑。
3.永久基本農田的設施大棚。
4.違法違規建(構)筑物。
5.已鑒定為C、D級的危舊房,火災危險性分類為甲類、乙類的建筑,相關安全規定不得建設的其他場所。
6.增設光伏設施后,將超過規劃限高或航空限高要求。
咨詢電話:市資源規劃局0592-7703093;市住建局0592-8123077;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0592-5379327;市消防救援支隊0592-5302232;市發改委0592-5523928,2896111。
三、建設條件
(一)分布式光伏項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設施應具有合法性。依據材料可以有以下情形:
1.權屬資料包括以下之一。不動產權證、房產證等產權材料。若尚未取得產權材料的,則應具有購房合同或鄉鎮(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批復或認可材料等;對經依法審批并建設完成的房屋建筑,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應具有建設審批或竣工驗收材料,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利用產權紅線內空余場地建設分布式光伏的,應具有場地權屬資料,并不得改變土地用途或違反其他土地使用規定。項目單位與項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場地及設施所有人非同一主體時,項目單位應與所有人簽訂建筑物、場地及設施的使用或租賃協議(需明確建設光伏事宜);涉及建筑物及設施為共有情況的,還需取得所有權利人的確認意見。
2.對于住宅區域內利用業主共有部分建筑物及設施建設分布式光伏的,應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二百七十四、二百七十八條規定征求相關業主同意,由業委會出具或所有相關權利人簽字的確認意見。
(二)與景觀環境相協調。分布式光伏項目應根據建筑結構、安裝場地和周邊環境等因素,做到整齊對稱、色調和諧、美觀統一。
咨詢電話:市發改委0592-5523928,2896111;市資源規劃局0592-7703093;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0592-5379327。
四、投資項目備案
分布式光伏按照項目屬地原則備案。項目單位在開工建設前還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其他相關手續、符合相關管理規定。
(一)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信息。項目單位對備案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項目備案基本信息包括:
項目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名稱、建設詳細地點、建設規模及內容、總投資額等。附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信息表。
項目名稱參考范例:廈門+所在地/所利用場地名稱+規模(MW/kW)+分布式光伏項目。
建設規模及內容參考范例:利用廈門XX公司(場地所屬單位)XXX場地建設規模為XX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列明所依托建筑物屋頂(場地、設施)面積及對應裝機規模。項目建設涉及的建筑物及設施具有合法性的具體說明。項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設施具有合法性,我公司已取得合法使用權。
上述規模(MW/kW)優選按交流側逆變器容量計量。
(二)自然人戶用項目登記。自然人投資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項目所在地電網公司直接登記,電網公司按季度分區匯總后向屬地區備案機關報備。
(三)備案流程。項目單位通過廈門市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如實填報項目備案信息,將相關信息告知項目備案機關,依法履行投資項目信息告知義務,并遵循誠信和規范原則。備案機關收到相關項目備案信息即為備案,項目備案不是行政許可。項目備案后發生重大變更或者放棄建設的,應當通過在線平臺及時修改相關信息。
(四)備案機關。項目備案機關按照《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廈府辦規〔2024〕5號)第五條進行確定。對需咨詢核實建設地點合法性信息的,資源規劃等部門予以協助。
咨詢電話:市發改委0592-5523928,2896111;國網廈門供電公司0592-2266666,95598。
五、項目建設
(一)工程規劃許可
合法建筑物屋面加裝的高端距屋面小于2.2米(不含2.2米)、不超過屋頂邊緣(女兒墻)的分布式光伏設施,無需辦理工程規劃許可手續。建設高度大于等于2.2米的分布式光伏設施,項目建設前應依據工程建設程序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分布式光伏設施四面不得圍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間,不得以加裝分布式光伏設施為由違法搭建建(構)筑物。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供地手續后,方可開工建設。
以光伏面板作為建筑材料建設停車棚、遮雨棚等建(構)筑物的,依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辦理建設審批手續。
屬于《廈門市工程規劃許可豁免項目清單》的,按其要求執行。《廈門市工程規劃許可豁免項目清單》以外的項目,依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依法辦理建設審批手續。
咨詢電話:市資源規劃局0592-7703093。
(二)環境影響評價
居民家用光伏發電豁免環評管理;其他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辦理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
咨詢電話:市生態環境局0592-7703794。
(三)項目建設施工
分布式光伏項目的設計、建設應符合《建筑光伏系統應用技術標準》(GB/T51368)和《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55015)、《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等相關要求。
在既有建筑上附加光伏設施時,應對既有建筑的結構安全性和耐久性及電氣安全性進行復核,光伏設施應納入建筑主體的荷載計算,滿足建筑結構的安全要求。
在新建或既有建筑屋頂上、立面上,加設太陽能光伏設施,屬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特殊建設工程的,實行消防設計審查和消防驗收制度,屬于其他建設工程的,實行備案抽查制度。施工圖設計完成后進行施工圖技術審查,由技術審查單位依據有關消防技術標準和國家、省住建廳的審查要點進行技術審查。涉及建筑外立面改造的,建筑外立面責任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施工手續。
分布式光伏項目施工安裝滿足《光伏發電站施工規范》(GB50794)有關要求。
分布式光伏項目應嚴格執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的有關要求。建筑光伏系統不得影響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和消防疏散;光伏設施的安裝不應破壞原主體建筑消防安全功能(如消防救援口等滅火救援設施、安全疏散條件、建筑防火防煙分區、建筑耐火等級、消防設施設置等)。光伏構件應采用不燃燒體。當屋面設有易燃、易爆氣體、粉塵排放口時,應避開規范規定的易燃、易爆區域,避開廚房排油煙口、屋面消防排煙口、送風口、通氣管、空調系統等構件布置,同時滿足規范安全間距的要求。
承擔分布式光伏項目設計、施工、安裝和監理等參建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項目業主要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組織分布式光伏項目的工程驗收。
咨詢電話:市住建局0592-8123077;市消防救援支隊0592-530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