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安全能力 服務新型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電力系統穩定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電網調峰儲能和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安全能力,強化現有安全管理規范標準的剛性執行。
《通知》指出,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指引下,新能源發電裝機占比快速提升,新型儲能、虛擬電廠、分布式智能電網等新型并網主體廣泛涌現,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取得顯著進展。但由于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安全管理相關規范標準較為分散,個別新型并網主體尚未納入統一調度,導致涉網安全管理出現部分真空,影響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基于這種形勢,《通知》明確6方面19項具體舉措,主要包括準確把握涉網安全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切實提升涉網安全性能、加強涉網參數管理、優化并網接入服務、強化并網運行管理和營造安全發展環境。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視涉網安全管理工作,科學界定涉網安全管理范圍,壓實各方涉網安全管理責任。各單位要緊扣新形勢下能源轉型和電力保供目標,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創新安全管理模式,有效管控安全風險,堅決防范并網安全事故發生。電力調度機構要加強對納入涉網安全管理范圍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的統一調度管理,做好涉網二次系統和監控系統的技術監督工作。電網企業要加強電網安全風險管控,為并網主體安全并網提供保障。
《通知》強調,要優化涉網管理服務,電力調度機構要加強對并網主體的專業培訓,前置參與并網主體的設計、建設過程,及時指導并網主體解決遇到的涉網技術問題;推動并網主體友好并網,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的業主(單位)要對照相關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等規定要求,組織實施工程項目建設,保證繼電保護、安全穩定控制裝置、通信設備等二次系統配置符合要求,避免“帶病入網”;推進技術創新與涉網技術標準制修訂,積極開展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涉網技術的研究驗證及推廣應用,推進新技術、新設備的并網標準制修訂工作。
《通知》還要求,電力調度機構要強化建模及參數實測管理,落實涉網參數復測要求;優化并網接入服務,電網企業要加強接入電網安全風險評估,電力調度機構要堅持統一調度、分級管理,組織納入涉網安全管理范圍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強化并網接入過程管控,納入涉網安全管理范圍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應組織開展并網驗收工作,確保一、二次設備及各類系統滿足并網要求。此外,在強化并網運行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強化容量變更管理、加強調控能力和信息采集能力建設、強化虛擬電廠運行管理、強化網絡安全管理、強化通信運行管理等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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