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廣東電網公司2024年框架招標(直流電源成套設備、變電站用金具)招標。直流電源成套設備預計需求金額6400萬元,變電站用金具預計需求金額2200萬元。
詳情如下:
廣東電網公司2024年框架招標(直流電源成套設備、變電站用金具)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CG0300022001830029)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廣東電網公司2024年框架招標(直流電源成套設備、變電站用金具),招標人為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項目資金來自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廣東電網公司2024年框架招標(直流電源成套設備、變電站用金具),本次招標含直流電源成套設備、變電站用金具共2個物資品類。
2.2招標范圍:廣東電網公司2024年框架招標(直流電源成套設備、變電站用金具),本次招標含直流電源成套設備、變電站用金具共2個物資品類。本次招標適用于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不含廣州供電局)的所有項目,前述項目包含但不限于所招物資對應的電壓等級,投標人若中標必須根據實際需要無條件供貨,不得再提出異議。
2.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
2.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5招標分類:框架
框架招標有效期:
1.框架招標結果生效時間
(1)如本框架招標結果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無有效框架招標結果,則本框架招標結果有效期自中標通知書發起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標結果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標結果未結束,則本框架招標結果有效期自上一個框架招標結果結束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協議有效期內說明
(1)供應商實際采購量達到標包預估金額150%時,即終止該供應商的框架協議。
(2)供應商實際采購量未達到標包預估金額80%被取消中標(分配)資格的,自被取消中標資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動終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應量優先采用其他供應商足額部分進行彌補,仍然有缺額的,則剩余份額按照其他供應商中標相對比例重新分配。超出其他供應商原足額部分的,應征求供應商意見。
(3)供應商實際采購量達到標包預估金額80%被取消中標(分配)資格的,該供應商的剩余份額不再執行。
3.框架協議期屆滿時說明
(1)供應商實際采購量在標包預估金額80%-150%之間的,按期終止框架協議。
(2)供應商實際采購量未達到標包預估金額80%的,延長該供應商的協議有效期限,延長期限為一年。在延長期內,該框架協議的實際采購量達到標包預估金額80%時立即終止框架協議。延長期滿仍未達到標包預估金額80%的,自動終止框架協議。
(3)需延長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單位繼續執行框架協議,直到供應商實際采購量達到標包預估金額下限或延長期結束。
(4)延長期內,供應商被取消中標資格的,自被取消中標資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動終止,剩余份額按照其他供應商中標相對比例重新分配。
4.如本框架招標結果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各直屬單位在本單位的上一框架招標結果未結束,則該單位自本單位上一框架招標結果結束之日起執行集中采購框架結果。
5.框架協議終止后,招標人不再對下屬各單位上報的需求計劃進行分配批復。
6.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投標,必須充分認識和無條件承擔上述風險,對于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出現履約及其他問題,將依法追究投標人責任。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招標人有權對中標人實行處罰:
(1)在框架招標有效期內,中標人放棄中標(分配)資格的,按照《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供應商失信扣分管理細則》進行處理。
(2)中標人出現拒簽合同、質量不合格等違約情況或中標人出現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情況,按照《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供應商失信扣分管理細則》進行扣分處理。
7.當所有中標人均無法滿足供貨要求放棄中標資格的,招標人有權提前終止本次框架招標結果,并同時啟動新一輪框架招標。
8.對于因國家、行業或企業有關標準發生調整,原有規格型號已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且供應商無法供應對應品類新式型號的,經協商可提前終止協議。
9.潛在供應商投標則視為知悉和認可招標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中標單位的投標單價乘以實際需求數量得出訂單合同的金額。
11.上述框架協議有效期的相關條款與《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標準貨物框架采購合同文本(框架協議)》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條款執行,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時應另作補充約定。
2.6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
備注:如包內存在不同類別的設備材料,投標人須分別滿足包內各類別設備材料的商務資格及技術要求方可視為滿足此包的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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