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國家能源局發布數據,2023年全國新增光伏并網容量21630萬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并網容量9628.6萬千瓦,包括新增戶用分布式光伏并網容量4348.3萬千瓦。截至2023年年底,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經營區的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分布式新能源裝機總容量達2.38億千瓦,同比增長57%。
全國人大代表,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陳安偉表示,分布式新能源是壯大綠色能源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收益好、易安裝、產業鏈全、綠色低碳等優勢,近年來發展迅速。
陳安偉認為,分布式新能源具有“強不確定性、弱可控出力”“大容量、小電量”“隨機波動、靠天吃飯”等特征。在無光、無風等情況下,分布式新能源客戶從“發電”變為“用電”,需大電網或其他發電系統給予電能供應,不具備“穩送、保量”的基礎。這意味著分布式新能源雖高速發展,但發電能力增長不足,難以滿足保障全社會能源電力安全保供的需要。
雖然各地大力支持分布式新能源發展,但缺乏必要的規劃引導和統一的監管協同,部分地區存在分布式新能源超規模、超承載力開發和無序化發展等情況,與當地資源稟賦、系統消納、產業配套等不匹配、不協調,反而制約了新能源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此外,分布式新能源電力交易的市場機制有待完善,未能體現能源系統共擔共享的公平性、普惠性,使得社會用能效率效益分配不均、未達最優。目前,分布式新能源已規模化發展、平價交易,但并不等于平價消納。全社會用于支持分布式新能源的能源系統成本均由其他客戶分攤,影響了社會效率效益的最優化。例如,分布式新能源在自發自用模式下,不承擔交叉補貼、系統運行費等費用,而由其他工商業客戶承擔。
陳安偉建議,因地制宜、統籌協調,科學有序開發分布式新能源資源,開展分布式新能源資源普查,充分結合當地經濟、能源、產業等配套情況,合理制訂分布式新能源發展規劃,加強審批備案、投運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推動分布式新能源發展與地方發展、能源體系協調并進,促進綠色能源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更好支撐能源安全保供;健全分布式新能源交易的市場機制和價格體系,有效平衡各方權益,推動社會共擔共享,積極建設多層次市場體系,健全分布式新能源參與現貨、輔助服務、綠色電力交易等市場機制和價格體系,共同承擔系統運行費等能源系統成本,依托市場主導、各方參與,促進社會效率效益提升、資源優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