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國提出“雙碳”目標五周年,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關鍵。綠電綠證作為認定可再生能源生產消費的重要憑證,在引導社會綠色電力消費、推進碳減排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我國綠電綠證已經實現可再生能源全覆蓋,核電作為穩定可靠的優質綠色低碳電力,卻尚未被納入綠電綠證體系。
當前部分發達國家為核電核發不同形式的綠證,將核電納入綠電綠證體系在國際社會也并非個例,隨著“雙碳”目標的持續推進,核電與綠電綠證消費、碳普惠機制等用戶需求的深度綁定將進一步提升其綠電體驗價值,成為可持續發展生態中的重要一環。將核電納入綠電綠證體系是實現能源消費側和供給側協同轉型的重要舉措之一,符合現有綠電綠證體系促進碳減排的方針定位,進一步明確核電在綠電綠證市場的定位,保障核電可持續發展,有助于同時滿足能源安全與能源轉型的雙重需求。
期望國家相關部門在制定和完善“雙碳”配套政策體系時,能充分考慮將核電納入綠電綠證體系,以進一步推動我國能源結構的優化升級。
作者系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核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盧鐵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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