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自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部門通過政策引導和市場機制優化,推動全國電力市場體系建設獲得顯著成果,“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架構已初步形成。電力市場運營服務基礎逐步完備,反映實時電力供需的價格機制基本建立,市場規模迅速增長,全國市場化交易電量由2015年的0.72萬億千瓦時增長至2024年的6.18萬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提升至62.7%。輔助服務市場實現全覆蓋,形成以調峰、調頻、備用等交易品種為核心的區域、省級輔助服務市場體系,對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促進新能源消納、降低系統調節成本發揮了積極作用。此外,新能源入市和綠色低碳轉型加速,市場消納機制逐步建立。今年初,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明確要求,新能源項目的上網電量原則上需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這意味著我國新能源發電從保障性收購、有序入市進入到全面入市階段,全國電力統一大市場的建設再次向前邁出了重要一步。
然而,隨著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提速,新能源發電快速發展給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建設帶來了新挑戰。截至2024年年底,我國以風電、太陽能發電為主的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4.5億千瓦,首次超過火電裝機規模。新能源的大規模并網與入市交易不僅對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也加劇了電力現貨價格波動,對相關企業尤其是新能源發電企業的風險管理能力帶來巨大挑戰。此外,當前市場機制還存在成本傳導不充分、跨區交易壁壘、綠色價值體現不足等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了新能源的市場化進程,也制約了電力市場的整體效率。
建議
為有效緩解電力現貨價格波動帶來的新能源投資收益風險,推動電力要素暢通流動,提升新能源發電的接納能力和綠色價值,優化資源配置,推動落實“雙碳”目標,完善全國統一大市場布局,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推進電力期貨市場建設,加強期貨市場與現貨、中長期市場的協同。
建議結合我國國情推進電力期貨市場建設,充分發揮期貨市場價格發現、風險管理和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在我國西北可再生能源富集區域或長三角、珠三角經濟發達區域成立電力期貨交易所,或在現有期貨交易所研究、增加電力期貨品種,進行試點交易,積累經驗,待時機成熟后再擴大交易范圍。建立起覆蓋不同區域、不同負荷特性、不同交割周期的多種類期貨合約,逐步擴大市場參與者范圍,提升市場活躍度。同時本著深化高水平對外開放精神,建議積極與香港等金融市場合作,提升市場規模和影響力,推動金融創新,提升全市場的運行效率。通過合理的機制設計,加強期貨市場與現貨及中長期市場的協同,研究引入合理的期貨合約分解機制,加強長周期期貨合約流動性。
第二,開發更符合新能源發電特點的期貨合約,建設更具綠色價值的期貨市場。
結合我國新能源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建議在電力期貨市場建立后,著重開發符合新能源發電特點的合約種類,對沖現貨市場價格風險的同時,為新能源產業明確遠期價格預期,引導企業更理性調整產能投放節奏,避免盲目投資導致的項目過度集中、供需失衡等問題,賦予期貨市場更大的綠色價值。具體而言,建議針對風光發電特點開發分時段(如光伏午間出力高峰時段)、分季節(如風電冬季高發期)的期貨合約。對于中長期市場已存在類似合約的區域,則開發與之相匹配的新能源期貨合約。
建議在此基礎上繼續研發由相關機構提供來源擔保的,直接區分電力來源(如風電、光伏、水電等)的綠證/綠電期貨。在提供更多風險對沖工具的同時,利用公開、透明、標準化的期貨市場力量,牽引促進我國綠色電力來源證明的標準化和公允性,以期貨市場為橋梁,加速國內外綠色證書的互認,提高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綠色溢價。
建議健全綠色期貨品種體系,推進碳排放權、氣象指數等期貨品種的上市,增加新能源企業的風險管理維度,擴大參與者范圍,充分引導社會資本流向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等綠色產業,助力我國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第三,健全風險防控機制。
建議建立健全電力期貨市場的風險防控機制。電力期貨市場建立后,需要構建期貨、現貨市場協調機制,建立電力交易中心與期貨交易所的聯合監管框架,統一交割結算規則,信息互通共享,共同促進市場的平穩運行。面對各類風險,建立從預警到應急處置的全鏈條風控體系,明確電力期貨的跨市場風險處置流程,通過制度設計引導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市場交易的同時,需加強監管干預,避免過度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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