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碳計量能力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閩市監計量〔2025〕44號)。
在《福建省碳排放計量服務與能力建設目錄》(第一批)中包括電能表檢定裝置、電壓互感器標準裝置、電流互感器標準裝置、直流電能表檢定裝置 /單相直流電能表檢定裝置。
原文如下: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碳計量能力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
閩市監計量〔2025〕44號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省計量科學研究院,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福建省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碳排放計量能力建設指導目錄(2024版)〉的通知》(市監計量發〔2024〕70號),省市場監管局研究制定了《碳計量能力建設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統籌規劃部署。《碳計量能力建設指導意見》是碳達峰碳中和計量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單位要認真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要求,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推進碳計量能力建設,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堅實的計量支撐。省市場監管局對照《碳排放計量能力建設指導目錄(2024版)》,制定了《福建省碳排放計量服務與能力建設目錄》(第一批,以下簡稱《福建省目錄》),梳理當前省、市兩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碳排放計量服務能力,科學規劃今后一段時期建設的方向和重點,為各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重點排放單位和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業主提供全方位的參考和指導。
二、明確建設要求,提升支撐能力。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碳計量技術研究和能力建設,夯實計量技術機構和重點排放單位的碳排放計量基礎,不斷提升計量服務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據《福建省目錄》要求,省計量院應于2030年底前完成“要求建設”的10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工作。各設區市(含平潭,下同)市場監管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提出本地區市、縣兩級今后五年“雙碳”領域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計劃。同時,督促指導重點排放單位和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業主增強碳計量意識,提升能力水平,加強碳排放計量器具的配備、管理和使用,強化計量器具溯源性要求,加強碳排放相關計量數據的采集、分析和利用,助力提升碳排放數據質量。
三、推動任務落實,強化支持保障。各單位要將碳排放計量能力建設作為完善量傳溯源體系的重要任務,在做好衡器、壓力表、電能表、流量儀表等計量器具檢定、校準工作的同時,按進度抓緊完成相應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建設。要主動向地方政府匯報,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對碳排放計量能力建設政策支持、經費保障,確保各項支持措施精準落地,不斷夯實碳計量基礎能力。
請各單位將建設計劃于2025年6月30日前報送省局計量處,在建設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省局報告。
附件:
1.市場監管總局等3部門關于印發《碳排放計量能力建設指導目錄(2024版)》的通知(市監計量發〔2024〕70號)
2.福建省碳排放計量服務與能力建設目錄(第一批)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8日
上一篇:無
下一篇:東方電氣與南方電網會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