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關于蒙西電力現貨市場由試運行轉入正式運行的通知》,宣布蒙西電力現貨市場在連續結算試運行32個月后,于2025年2月24日轉入正式運行,成為國內第五個轉正式運行的省級現貨市場,標志著蒙西電力市場建設邁入全新發展階段,集團公司電力體制改革取得里程碑式突破,加快融入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邁出堅實步伐,為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聚焦辦好“兩件大事”,實現“闖新路、進中游”目標注入改革新動能。
蒙西作為全國首批電力現貨建設試點,市場建設面臨清潔能源占比高、電網運行特性復雜、供需形勢緊張、經營主體眾多等諸多挑戰,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的堅強領導下,在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的主導推動下,蒙西現貨市場立足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和新型電力系統構建要求,充分考慮自治區資源稟賦和電網運行實際,探索出了一條蒙西特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路徑,取得全國“九個最先”的扎實成效,最先探索全電量現貨市場地區,最先實現發用雙側全電量參與電力現貨市場,最先采用“日前預出清+實時市場”現貨組織模式,最先構建基于用戶側節點電價的用戶分區價格機制,最先采用“現貨市場全電量結算,中長期合約差價結算”的結算模式,最先在中長期結算環節引入結算參考點,最先實現實時市場5分鐘滾動出清,為國內新型電力系統特征顯著的省級/區域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提供了寶貴的“蒙西方案”,樹立了鮮明的“蒙西示范”。
一 市場建設歷程
2015年,中發9號文拉開了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序幕。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聯合下發通知,明確蒙西作為全國首批八個現貨市場試點地區之一。2019年6月26日,蒙西電力現貨市場啟動模擬試運行,同年9月完成首次按周調電試運行。2020年,先后開展短期、周、月等不同周期的結算試運行,累計運行93天,圓滿完成國家階段性改革任務。2021年,結合歷次試運行情況,完善市場整體設計,優化市場機制模式。2022年6月1日,啟動長周期連續結算試運行,至轉入正式運行已平穩運行超過32個月,成功應對迎峰保供、極端天氣、電網檢修、復雜故障等多場景、長周期實踐檢驗,現貨市場在保障電力供應、促進新能源消納、優化資源配置、服務新型主體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 市場機制設計亮眼
現貨市場設計亮點頗多,創造了多個“國內首次:首次實現發用雙側全電量參與電力現貨市場,市場化率超過90%,是國內市場化程度最高的省級現貨市場;首次采用“日前預出清+實時市場”現貨組織模式,大幅降低新能源及用戶側參與門檻和市場風險;首次構建基于用戶側節點電價的用戶分區價格機制,合理體現用戶側電力空間價值;首次采用“現貨市場全電量結算,中長期合約差價結算”結算模式,并引入中長期結算參考點,典型做法《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首次根據地區度電生產總值設置市場限價,有效拉大現貨市場峰谷價差;首次實現實時市場5分鐘滾動出清,更好適應新能源波動性與隨機性。
三 建設運行成效突出
多層次電力市場體系初步形成,融入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步伐加快。構建形成“省間+省內”“中長期+現貨”“電能量交易+輔助服務交易+容量補償機制”等覆蓋多空間維度、多時間周期、多交易品種的多層次電力市場體系,各類經營主體的電能支撐價值、電力調節價值、綠色環境價值得以充分體現。省間現貨市場累計售電量4.51億千瓦時,其中新能源電量1.74億千瓦時,購入電量5.38億千瓦時,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以市場化方式實現余缺互濟和優化配置,有效融入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
經營主體廣泛參與,市場交易規模持續擴大。發用兩側經營主體全面參與,主體數量達3365家。新能源與火電均“報量報價”無差別參與現貨市場競價,市場化機組容量達9269萬千瓦,占比超90%,處于國內前列。一般工商業、電網代理購電、居民、農業、外送電等全部用戶側主體參與現貨市場結算,建立了包括居民、農業現貨市場偏差電費在內的市場費用“獨立記賬、分類疏導”機制,有效解決不平衡資金問題。試運行以來,現貨市場日均出清電量8.24億千瓦時,年均增速超7%,市場交易規模持續擴大。新能源出清電量占比超30%,能源含綠量、含新量穩步提升。
電力保供能力與新能源消納水平不斷提高,服務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成效顯著。試運行以來,現貨市場價格信號準確反映實時電力供需,日均峰谷價差0.518元/千瓦時,有效引導煤電機組提升頂峰發電能力與低谷深調能力,燃煤機組頂峰負荷率提升超過6個百分點,發電能力較試運行前增加近600萬千瓦,非停及受阻率下降至歷史最低水平,電力系統保供能力明顯增強;全系統最大深調電力超過360萬千瓦,較試運行前提升2.6倍,最低負荷率降低至38.38%,低谷時段,近90%的煤電機組響應價格信號,40%以下負荷率成為新常態,累計增加新能源消納量70億千瓦時,全網新能源消納能力不斷提高,助推實現近年來新能源裝機規模、發電量、發電量占比及最大發電電力連續躍升發展,提前一年實現自治區“兩率先、兩超過”目標中新能源裝機規模超過火電裝機規模目標。
市場價格信號作用充分發揮,電力資源優化配置能力持續增強。現貨市場運行以來,市場價格充分反映供需關系,引導源網荷儲高效協同。2024年煤電機組月均調節能力最大上漲至2091萬千瓦,同比增加25%;現貨市場分區價格信號與地區間供需形勢變化相一致,有力支撐電網運行方式優化及網架結構加強;用戶側響應價格信號,晚高峰負荷向新能源發電充裕的午間時段轉移超過170萬千瓦,實現用戶降成本與新能源多發電“雙贏”,電力系統供需協同能力進一步增強;儲能電站等新型主體響應價格信號“低充高放”參與系統調節,最大放電電力407萬千瓦,有效保障電力可靠供應。
助推電力生產消費及組織模式變革,激發電力領域新質生產力。現貨市場試運行以來,傳統“三公”調度模式轉變為執行市場結果的全新調度模式,出清結果直接指導電網生產,經受住實際運行考驗,電力生產組織市場化轉型取得顯著成效;市場主體由被動接受計劃轉變為主動參與市場競價,調節自身發用電行為,煤電機組加快向調節性、保障性電源轉型,新能源逐步由政策依賴型向市場激勵型過渡,用戶側由“按需用電”向“按價用電”轉變,電力生產消費模式發生深刻變革;獨立儲能、虛擬電廠等新型主體、新興業態在現貨市場環境下,獲得良好發展條件和廣闊發展空間,電力領域新質生產力不斷激發。
下一步,內蒙古電力集團將以現貨市場轉正運行為新的起點,在國家與自治區電力市場主管部門、監管部門的堅強領導下,堅定不移深化電力市場建設,持續完善市場機制,充分發揮電網樞紐平臺作用,不斷提升大電網安全經濟運行水平和電力市場運營效率。為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及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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