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正式施行。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四部門發布通知,要求學習宣傳貫徹能源法。
為切實做好能源法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南方電網公司組織制定了《南方電網公司貫徹落實能源法工作方案》,旨在深刻認識和準確把握能源法的重大意義、科學內涵,以實際行動推動能源法落實落地。
——編者
近日,《南方電網公司貫徹落實能源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方案》全面承接落實能源法相關要求,明確南方電網公司將從能源法的重要意義認識、電網規劃引領作用、新型電力系統和新型能源體系建設、電力行業市場體系建設、能源儲備和應急支撐體系建立、電力產業鏈科技創新引領以及能源法宣傳貫徹等七個方面著手,推動能源法在公司落實落地,為能源高質量發展、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作出更大貢獻。
《方案》指出,能源法是能源領域的基礎性、統領性法律,集中闡述了我國能源工作的大政方針、根本原則和制度體系,填補了我國能源法律法規頂層設計上的空白,對加強能源行業法治建設、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推動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能源法描繪了能源系統未來發展的宏偉藍圖,為公司改革發展提供了明確的法律遵循和方向指引。
在引領作用方面,《方案》提出,要充分發揮電網規劃引領、指導和規范作用,科學論證編制電網規劃,明確規劃期內公司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網架布局、重點項目、保障措施等內容,推動電網規劃與相關規劃之間、能源與電力之間、產業鏈上下游之間、區域之間規劃的協同互濟和有效銜接。鼓勵和支持電力科技創新,依托重大電力科技創新平臺和重大能源工程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協同創新,推動電力生產和供應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加強能源科技高素質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大力發揮電力產業鏈科技創新引領作用。
在能源體系建設方面,《方案》對持續加快新型電力系統和新型能源體系建設、積極推進電力行業市場體系建設以及能源儲備和應急支撐體系建立作出部署。支持優先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電網對可再生能源的調控能力,建立節能和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提供安全、持續、可靠、綠色的電力供應服務。持續提升電網安全服務水平,推進南方區域電力市場建設,建立公平開放的市場體系,積極配合政府完善電價形成機制。積極參與國家能源儲備體系建設,提升防范應對能源應急狀態能力。
《方案》要求,公司各部門要做好管理制度與能源法的緊密銜接,積極參與以能源法為統領的能源法律制度體系完善工作,為能源領域法律制度的立改廢釋發出“南網聲音”、提出“南網方案”。公司廣大干部員工要積極參與學習能源法及相關制度規定,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同時,面向社會公眾廣泛開展能源普法宣傳活動,積極引導全社會履行好綠色用能、節約能源的義務,營造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