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通知提到,到2027年,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顯著提升,各類調節資源發展的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更加完善,各類調節資源調用機制進一步完善。通過調節能力的建設優化,支撐2025—2027年年均新增2億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納利用,全國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科學測算調節能力需求。充分統籌新能源發展規模、技術經濟性及電力市場運行等因素,銜接落實國家能源電力發展規劃,以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新能源合理消納利用為目標,科學確定調節能力需求。
探索沙戈荒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和水風光基地一體化調用。結合市場、價格等機制,試點探索沙戈荒基地和水風光基地一體化協同調用機制,優化基地整體涉網性能,提升穩定支撐能力。
國家能源局組織派出機構開展調節資源建設和調用情況監管,對新能源利用率大幅下降、新能源發展規模與調節能力不匹配、調節資源建設滯后、可調用調節能力未充分發揮的地區,督促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分析原因并予以整改,及時出臺有關政策措施,切實保障新能源合理利用率。全國電力規劃實施監測預警中心按年度動態評估各地調節能力建設方案實施情況和發揮效果,基于各地上報方案統籌優化全國調節資源,開展全國調節能力經濟性評估,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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