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鄂爾多斯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于海宇同志代理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市長。
公開資料顯示,于海宇,男,漢族,1972年12月生,曾任烏蘭察布市委常委、秘書長,烏蘭察布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2022年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黨組書記、主任,2023年任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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