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2706號(工交郵電類386號)提案答復的函,水電方面,黃河上游水能資源豐富,水電開發程度較高,茨哈峽、爾多等電站裝機規模大、調節能力強,對支撐青海省新能源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我們將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研究茨哈峽、爾多等水電站與黃河流域綜合規劃及相關水電規劃符合性問題,推進黃河流域上游水電科學發展。詳情如下:
關于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2706號(工交郵電類386號)提案答復的函
(國能提新能〔2024〕45號)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支持青海省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的提案》收悉,經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現答復如下:
青海省清潔能源資源豐富,風電光伏開發利用條件好,是我國新能源集約化、規模化發展的重要地區,對保障我國能源安全,支撐我國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具有重要意義。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高度重視并積極支持青海省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您提出的提升電力外送能力、加強調節電源建設和出臺提高綠電價值政策機制的建議,我們正在工作中推動落實。
關于拓寬輸出渠道,提升外送能力。為進一步促進青海省清潔能源開發外送,我們在國家“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中期滾動調整中,將青海海西柴達木基地送電廣西工程列為開工建設項目、青海海南清潔能源基地外送工程列為提前儲備項目,并加快推進相關前期工作。下一步,我們將結合青海省清潔能源基地開發建設情況、全國電力流優化發展布局、受端電力市場空間、經濟技術可行性等因素,統籌研究論證青海后續通道規劃布局。我們將堅持新能源、支撐性調節性電源、輸電通道“三位一體”協調推進,確保源網協調發展。
關于強化傳統電源,多元穩定保供。我們高度重視青海省電力保供和電源規劃建設工作。煤電方面,我們正在會同青海省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確保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國家規劃內的煤電項目的核準建設進度。下一步,我們將密切關注跟蹤青海省電力供需形勢發展,統籌研究青海省新增煤電規劃建設規模事宜。水電方面,黃河上游水能資源豐富,水電開發程度較高,茨哈峽、爾多等電站裝機規模大、調節能力強,對支撐青海省新能源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我們將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研究茨哈峽、爾多等水電站與黃河流域綜合規劃及相關水電規劃符合性問題,推進黃河流域上游水電科學發展。
關于完善政策機制,體現綠電價值。消納責任權重方面,我們根據各省可再生能源資源、電網結構、當地負荷水平等情況,按年向各省(區、市)下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其中對“三北”地區等以電力外送為主的省份,適當調低權重指標,從而更加有利于“三北”地區新能源在東部地區消納。拓展綠證應用場景方面,2024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出臺《關于加強綠色電力證書與節能降碳政策銜接 大力促進非化石能源消費的通知》,落實非化石能源不納入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政策,明確綠證交易電量在“十四五”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中的扣除方式,加強綠證與節能降碳政策銜接。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拓展綠色電力證書應用場景,深入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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